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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适用于哪些企业)

会计学习资料236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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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如下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

2、核定征收:是按照销售(营业)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应税销售额、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额,核定所得率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行业不同事前设置的。(一般幅度处5%-30%之间,不过具体到贵公司应当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所得率计算,适用税率25%的核定征收不适用20%的税率。)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以上是会计分录有关《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适用于哪些企业)》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条件(适用于哪些企业)」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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