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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会计学习资料3052022-12-07

本文是关于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账务处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财税知识,可能能帮您解决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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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原值.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核定应纳税额是什么意思呢?

答:核定应纳税额是税务部门根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核定一个应该交税的基数,一年不变.

核定征收税款及方式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以上文章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应纳税额的相关知识,有所不明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小窗口,与会计实操的答疑老师进行提问咨询,针对你的问题准确解决哦.

上述内容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财产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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