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

会计学习资料2282022-12-07

这篇文章是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会计分录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够帮您解决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以上就是建筑企业差额征税需要具备的条件,而对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并没有提及到,因此是不必的。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了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具备的条件,希望看完你能够有所收获。如果你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点,会计实操更是不容错过,精彩内容等待您的阅读,欢迎您的持续关注。

以上内容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建筑企业差额征税是否要税务专管员同意才能用?」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合并报表收入如何合并

· 出口退税转免税成本如何转出

· 一般纳税人怎么抵税

· ​运费发票没到可以先计提吗

· 委托收款手续怎么办理

· 代收水电费的企业如何开具发票

· 经营地址变更后税控盘还可以使用吗

· 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怎么填

· 企业刚成立资产负债表怎么填

· 长期借款期末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吗

· 常见的核算分录有哪些

· 利息支出如何核算的公式是什么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