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质权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3792022-12-05

本文是关于​质权是什么?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质权是什么?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质权是什么?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质权是什么?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的设立:

1.动产质押

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权利质押

(1)证券权利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与股权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知识产权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应收账款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从注会考试的角度分析,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如下:

1.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而且必须是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如果因侵权行为非法占有的,不能产生留置权.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2.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者权利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或者质物.

质权是什么?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大家都知道质权的含义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还可以从《民法典》当中的有关条例加以理解.注意,质权的标的物不能是不动产,必须要是权利和动产才行.除此之外,小编还延伸介绍了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仅供参考!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实务关于《​质权是什么?》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质权是什么?」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收到法人投资款需要什么手续

· u8新账套能否调手工整期初录入数

· 投资分析报告怎么写?

· 销售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企业参赛获得政府奖励如何入账

· 去年多交印花税是否可以退回

· 员工加班打车费入什么科目

· 增值税专用发票误作废对方已认证抵扣怎么处理

· 网商贷企业贷款直接发放对公账户

· 增值税减免税的项目有什么

· 租金收入如何分摊

· 什么是存货周转率?

· 外购商品价款中包含的消费税计入哪个科目

· 滞纳金误记营业外支出负数如何冲销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