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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地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会计分录

会计学习资料243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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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地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在成本方面,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工人工资应和本部管理人员一样,将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保险费列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结转成本时,由于派遣职工是给派遣公司直接带来收益的一线员工,应将其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而本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和保险费应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劳动报酬支付注意事项:

结合各种灵活多变的用工形式,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平等协调,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种对当事人而言更切合实际的劳动报酬制度。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还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有:最低工资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此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者承包任务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当然,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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