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会计学习资料2232022-11-28

本文是有关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会计考试资料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够只为帮助您搞定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海关稽查补缴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国税函[2005]763号)规定,鉴于纳税人采用帐外经营手段进行偷税,其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或者未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因此,不得抵扣其帐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

依据上述规定,海关稽查补缴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限进行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口设备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可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设备解除海关监管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58号)规定,根据海关进口货物减免税管理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应当由海关在一定年限内进行监管,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免税进口的自用设备,由于提前解除海关监管,从海关取得2009年1月1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资料有关《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海关稽查补缴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