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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企业减免税规定?

会计学习资料341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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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企业减免税规定?

按照规定,金融保险企业原有的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按照规定,金融保险企业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按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书面提出减税或者免税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契税征收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办理减征或者免税手续。契税减税、免税的审批程序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机关具体确定。按照规定,代征单位不得办理减税或者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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