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

会计学习资料1232023-01-07

本篇是关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

房屋权属转移,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有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征税对象

1.土地增值税一般是出让方交的,而契税计税是承让方交;

2.土地使用权的征税出让由承受方交;

3.土地使用权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外,由承受方交契税

4.房屋买卖以房产实物或抵债交换房屋;房屋买卖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购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该照章纳税;

5.房屋赠与的赠与方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承受方应该缴纳契税

总而言之,在契税的税率设计上,契税计税采用了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到5%之间幅度比例,这就是国家下定的政策,各省、直辖市、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当地的适用税率。

上述是会计分录关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