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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学习资料321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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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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