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1622023-01-07

文章是有关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会计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以上是账务处理关于《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