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

会计学习资料4362023-01-06

本篇是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

答:可以带上合同、完税证明、外经证明、去税务局直接核销.税清算以后才可以核销的.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出修正,原条文的规定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资料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注销?」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