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

会计学习资料4512023-01-06

这是一篇关于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  答: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计价包括:  (一)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计价。  (五)接受赠予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七)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八)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之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一)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二)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三)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上述内容是会计知识关于《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纳税人固定资产应如何计价」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