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1112023-01-05

本篇是关于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税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

一般纳税人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时,如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按外单位汇来的客运款÷(1+11%)×11%=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款项——某客运站),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按汇来的客运费÷(1+3%)×3%=应纳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某客运站),

 贷: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上述是会计实操关于《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财税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