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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数发票开错了是否可以作废?

会计学习资料420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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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数发票开错了是否可以作废?

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便是会计知识关于《负数发票开错了是否可以作废?》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负数发票开错了是否可以作废?」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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