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流程及登记申请

会计学习资料4942022-12-31

这是一篇关于个体工商户开业流程及登记申请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开业流程及登记申请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个体工商户开业流程及登记申请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流程

  一、受理审查。

  二、申请人符合登记条件的,向工商所提出书面开业申请,由注册登记审查员负责受理。

  受理时注册登记审查员应即时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再予受理。

  三、核准。

  四、所长审批核准,在《设立登记审核表》上签署“同意设立登记、核发营业执照”或“驳回企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后,将登记材料返给注册登记审查员。

  所长核准的由注册登记审查员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所长驳回登记申请的,注册登记审查员应发给申请人《不予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取回登记材料或重新申请。

  五、发照。

  六、所长核准的,依照设立登记审核表准确打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领取执照人交纳费用后,由注册登记审查员发放营业执照,并在当日将登记材料输入微机,载入“经济户口”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北京)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个体工商户开业流程及登记申请》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个体工商户开业流程及登记申请」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