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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确认?

会计学习资料197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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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确认?

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如何对无形资产的计价进行限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又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现行的会计规范,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全部采用费用化,即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这既说明了我国对研发费用采取了“谨慎性”原则,又充分体现了税收和会计政策对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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