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学习资料4402022-12-30

本篇是有关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税法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即除了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外,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也就是其摊销年限可以低于10年,这主要是考虑到投资和受让方式,有着相应的法律或者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于这种情形下,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作为无形资产使用人的使用期限可能低于10年,若一概强求此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则不符合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不符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两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受法律、规章或者合同的限制,称为法定寿命,如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3年等,对于这些情况,分期摊销年限应服从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如一个只剩8年有效保护期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受让人使用无形资产的年限就不可能超过8年,若规定其无形资产必须在10年以上的期限内摊销,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原则.

以上是会计知识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