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

会计学习资料2862022-12-30

这是一篇有关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

(一)编制资产负债移交表和移交清册

不论是采用清算程序或者是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都必须向合并企业移交资产负债.而移交清册则是资产、负责交接的必备资料.移交清册可按总账科目分明细账户编制,每个科目不少于1页,清册可分财产(非债权)清册、债权清册、债务清册三大类,每大类再按科目顺序排列.每页除单列"总账科目"栏目外,正表横向应设置"明细科目"、"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或评估值、交易价格)";实物资产清册还应设置"计量单位"、"数量"栏目;编制移交清册时还应注意:留在被合并企业准备用于支付清算费用和分配给股东的财产,应从相关资产项目中扣除,对应的价值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另外,还应参照资产负债表格式(只列移交的资产、负债,不列所有者权益),结合总账科目排列编制资产负债移交表.

(二)移交资产负债

移交分为实物资产移交和产权移交两方面,实物资产移交应由经办、经管人员逐项点收、计量、测试;产权移交只是由合并双方代表(有时还加上监交人)在资产负债移交表上签字盖章,表示合并企业已对被合并企业移交的净资产取得了全部所有权.

(三)转销账户余额

所有上述程序完毕时,被合并企业应结束旧账,即按各账户所有余额,借记负债、所有者权益及资产备抵科目余额,贷记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备抵科目余额.

(四)移交会计档案

被合并企业解散后,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档案可移交其母公司管理,也可以经母公司同意移交给合并企业代管;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有母公司的,其会计档案应移交其母公司管理,没有母公司的.经原股东会同意,可移交给合并企业代管.

会计档案的移交,也应编制档案目录作为交接清册,由交接双方代表签字点交.

以上便是会计知识关于《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资产、负债移交的相关工作?」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