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402022-11-28

这是一篇关于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只为帮助您搞定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这种合同继续履行的违约金是属于“价外费用”要开票,交流转税,土增清算也算收入,如果是合同解除收的违约金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卖方收取违约金,是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违约金,一般会被认定为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房地产公司收取业主违约金,属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需要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为会计实务网整理,要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这会计处理还真不是,但是税务处理却有些难点,下载本网APP知晓更多,还可以与老师交流。

上述便是会计学习资料有关《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的会计处理」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