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

会计学习资料4282022-12-07

文章是关于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账务处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够帮您解决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

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认定资产损失应当依据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包括政府部门的书面文件、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结果、企业会计记录及内部证明等;损失金额应当依据有关会计账簿记录,按照会计核算确认的损失分类分项进行认定.

未在会计账簿记录或者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资产,应当按照市价、重置价值等公允价值认定.

此外,还应根据资产损失金额大小和影响认定资产损失性质,将资产损失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和特别重大资产损失四类.

为便于实际操作,国务院国资委还将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研究细化资产损失规模的划分标准.

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对责任人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资产损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对责任人的处罚主要如下: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认定资产损失应当依据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同时还要结合国务院国资委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进行判定.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务关于《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如何认定国有资产损失?」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待转销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 酒店免费早餐厅费用成本如何做账

· 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免是一样的吗

· 电子发票怎么红冲

· 个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怎么做

· 企业核定税种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带哪些资料

· 等线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工资怎么做账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问题

· 如何区分经营负债与金融负债的区别

· 小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 流动资产比率多少合适

· 个税累计减除费是什么原因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