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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

会计学习资料2232022-12-07

本篇是有关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账务处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财税知识,可能能够帮您解决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

答:1、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跨县(市、区)从事建筑劳务,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不仅是《税务登记办法》的规定,也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在跨县(市、区)建筑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对于从地税转到国税管理的“老项目”,5月1日后,公司也应尽快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是一个项目开具一张证明,开具后应当在30日内到建筑劳务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并接受税务管理,否则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就会因为超期而失效,必须回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重新开具。

2、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要提供: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公司是总包人,需要扣除分包款,还应当提供: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尚未扣除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对于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的材料,相信您看完本篇文章应该知道了。本文的内容看上去有点多,不过需要的材料一个都不能马虎,因此大家需要提前确认几遍再决定出门,不然再拿就麻烦不少。

以上便是会计知识关于《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建筑业外出经营预缴税款需要什么资料?」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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