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3812022-12-05

这篇文章是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第二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租赁开始日的分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待转进项税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融资租赁如何缴纳印花税?

国税地字【1988】3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第4条的规定,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财税【2015】144号《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换言之,对于直租,出租人存在向第三方购买和向承租人出租两个行为;对于回租,出租人存在向承租人购买和向承租人出租两行为。144号第1条规定只涉及出租行为,对于出租行为不管是直租还是回租,按照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

144号文第2条规定,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依据是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它要求在租赁开始日就要进行分录录入并计税的,大家明白了吧?小编本文就总结到这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实操关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进项税账务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其他会计朋友正在阅读

· 出差的租车费放哪个科目

· 职工集体宿舍费用入什么费

· 购进货物的运费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 哪些销售额含有增值税

· 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 风险资本概率如何计算

· 减免税款期末如何结转

· 公司账户的利息收入怎么做账 怎么做记账凭证

· 新建账套利润表怎么取数

· 施工方发生的赔偿款无票账务上怎么处理

· 小规模怎么核定企业所得税

·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 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 企业所得税算法的利润总额有什么内容组成的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免费领会计资料

10年老会计整理的51个行业会计分录!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