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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

会计学习资料2942022-11-28

本文是有关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法实务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只为帮助您搞定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财税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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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大家要了解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得先知道什么是烟草消费税,消费税作为一种典型的间接税,与我们每个符合相应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紧密相关。消费税在生产销售,进口,零售等环节都需要征收。

  烟草消费税定义

  烟草消费税是指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11%。即在中华人

  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11%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相关规定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具体规定为:

  1、烟草生产企业将卷烟销售给批发单位的,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的形式征收消费税。

  2、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3、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4、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批发卷烟和其他商品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6、批发环节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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