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会计学习资料1812022-11-28

文章是有关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法实务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只为帮助您搞定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关于增值税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

(一)不论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不论经济性质。即不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还是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三)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

(四)不论部门。即不论是工业、农业、商业、学校、医院、机关等。

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间为准。

(二)法院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以上便是会计实操有关《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