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会计学习资料1272023-01-06

文章是关于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会计考试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其计税依据是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

根据《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五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上述内容便是会计资料关于《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