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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完税凭证丢失后如何抵扣进项税

会计学习资料306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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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企业不慎将海关完税凭证丢失,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允许抵扣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了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海关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海关完税凭证丢失后如何抵扣进项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海关完税凭证丢失后如何抵扣进项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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