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

会计学习资料3352022-11-28

这篇是关于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会计实操内容,文章给您详细介绍了会计实务人员和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只为帮助您搞定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的财税实务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

自2017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明确,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再适用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政策。根据我国现行行政区域划分的基本标准,地级行政区一般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因此,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开展的异地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不再就地预缴增值税,而是与发生在项目所在地的建筑服务一样处理。对于跨地级行政区范围的异地业务,需要在当地预缴增值税。

对于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并预缴: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总结下来就是: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下,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下,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以上内容便是账务处理有关《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建筑预缴增值税怎么算」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