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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出口货物保险赔偿的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1412022-12-07

这篇是有关收到出口货物保险赔偿的账务处理?税法实务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收到出口货物保险赔偿的账务处理?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帮您解决收到出口货物保险赔偿的账务处理?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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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出口货物保险赔偿的账务处理?

答:1、发生损失时,先将销售冲回,将非常损失做帐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资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值)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等到有确切的损失证明得到税务局认可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资产损益

3、等到收到第三方的赔款时,将金额/1.16*16%将销项税算出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火灾造成货物的损失,进项税金能否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火灾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增值税法定的“非正常损失”,可以抵扣增值税,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收到出口货物保险赔偿的账务处理的问题的相关资料了,通过上面的学习相信大家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学无止境,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会计实操相关资讯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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