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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区别?

会计学习资料184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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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区别?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都需要记载确定金额、委托日期以及收款人签章.

不同之处: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有金额限制.

委托收款,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使用.无金额限制.

缔约过失是什么?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

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是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四要件间又是彼此联系的有机整体,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这四个构成要件来进行.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区别都有哪些?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针对两种不同委托收款的介绍,相信你们都知道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是否有金额的限制,如果你们对此上文讲解的资料还有什么疑问,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对你们有所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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