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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批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会计学习资料318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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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批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若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未投入使用要缴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规定: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贵公司应根据您取得的土地的实际情况,按上述规定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未审批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更深的理解,可以点击小窗口,欢迎跟我们会计实务网老师交流探讨哦!

上述内容是会计实务有关《未审批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的全部内容,会计行业的朋友不管在工作过程还是学习考评中碰到「未审批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相关的财税问题,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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