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学习资料3552022-12-06

这是一篇关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会计学习资料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财税知识,说不定能够帮您解决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发票认证后,进项税抵扣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扣,视同放弃抵扣权。

而对于初次购买金税设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本文中关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会计堂小编已经介绍完毕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点击会计实操的窗口咨询专业的会计老师。

上述是税务知识关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跟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如何将设备折旧分摊到项目中

· 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 对方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额应该如何处理

· 利润表根据什么填制?

· 涂改过的发票还有效吗?

· 金税3利润表的上期数是什么

· 核销是什么意思?

· 公司购买办公楼,替对方负担的税费如何入账

· 政府给的土地补助也需要交房产税吗

·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及案例分析

· 独立核算车间内部商品转移分录怎么写

· 产成品半成品成本如何分配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