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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会计学习资料351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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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第八条第一项第三目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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