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税务局有权对火车站罚款吗

会计学习资料1032023-01-06

这是一篇有关税务局有权对火车站罚款吗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税务局有权对火车站罚款吗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您解决税务局有权对火车站罚款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我是一个火车站的站长。2002年12月18日,我站所在市的国税稽查局来站检查一个体工商户3年来从东北运往本地销售木材的情况。因他们所要检查的时间跨度较大,且单据份数过多,而我站的工作又较为繁忙,所以,我没有同意他们的检查要求。再说我们火车站也不属当地国税机关管理。不料,2002年12月22日,国税稽查局给我站送来了一份《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我们立即纠正错误,接受其检查,并同时向我站下达了一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决定将对我站处以5000元的罚款。请问:我站并不归当地国税局管理,国税稽查局能对我站处以罚款吗?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对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拒绝接受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同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你站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上虽不属该市国税局管理,但该市国税稽查局对你们拒绝其检查纳税人托运木材单据的行为,仍可对你站处以罚款。所以,稽查局对你站处以5000元的罚款是合法的。

上述内容便是账务处理关于《税务局有权对火车站罚款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税务局有权对火车站罚款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