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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调整后开票如何衔接?

会计学习资料460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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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哪些调整?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扣除率是否也发生变化?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是否也发生变化?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调整增值税税率后,2018年5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能否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其中,5月1日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适用原来17%、11%的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 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 票.

税率调整后开票如何衔接?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 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 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 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 票.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 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 票.

调整税率后,如果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 票,申报表如何填写?

自2018年6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发生调整,将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的栏次名称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的相关栏次. 若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 票等情形,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例如:纳税人2018年5月存在补开17%税率发 票的情形,在6月申报期将相关开票数据填写在16%项目的相关栏次内.

以上便是会计资料关于《税率调整后开票如何衔接?》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税率调整后开票如何衔接?」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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