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会计学习资料2892023-01-05

本文是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与以往以历史成本计价明显不同的是,新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确认。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有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以上内容是会计资讯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