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会计学习资料4412023-01-04

文章是关于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也许能您解决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残保金是这样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只有4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故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不能计入管理费用--税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相关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反映,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残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福利企业除外)等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缴纳残保金。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关于《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残疾人保障金是否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