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

会计学习资料3582023-01-03

这是一篇有关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的相关财税知识,可能能您解决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

根据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者销售旧货,可以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上述内容是会计资讯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实行简易征收?」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