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772023-01-03

这是一篇有关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您解决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办法》第45条规定,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原则上采用直接核销法,采用备抵法需要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税前扣除办法》第45条 )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经济纠纷引发的坏账损失如何申报扣除及会计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