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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298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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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 其他

上述内容是税务知识关于《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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