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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

会计学习资料303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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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产取得预收房款时,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收取时开具收据不结转经营收入。

(1)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经营收入

(4)发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结转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以上内容是会计分录关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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