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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原始凭证的其他规范事项

会计学习资料1162022-12-31

本篇是有关填制原始凭证的其他规范事项账务处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填制原始凭证的其他规范事项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填制原始凭证的其他规范事项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1、凭证附件的张数如何计算。

  记账凭证附件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按自然张数计算;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因为原始凭证张数已在汇总单的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

  2、原始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视情况而定,有退回、报销、作废三种情况。

  ① 退回:单据不齐(应附而未付)、签字不全,退回报销人补充完善。

  ② 报销:完全符合要求则直接报销;如果单据齐全,签字齐备,只是个别票据不能报销,则不能直接涂改报销金额,也不应退回报销人重新填报、重新走签字流程,而应在报销单上写“核报金额XX元”后报销。

  ③ 作废:如果报销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则直接作废,不予报销

  4、几个单位共担电费和物业代收电费的处理

  公司与其他企业、个人共用水电的,可凭租赁合同、共用水电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水电分割单、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入账。

  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凭物业公司出具的水电费使用记录证明、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入账。

  否则,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不会允许税前扣除。

上述便是会计考试资料关于《填制原始凭证的其他规范事项》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填制原始凭证的其他规范事项」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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