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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

会计学习资料3312022-12-30

这篇是关于补缴税款会计知识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补缴税款的相关财税知识,有可能能您解决补缴税款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将其应缴未缴的税款补缴入库。纳税人发生需要补税的主要情况有:(1)纳税人因对税法不熟悉而错用税目、税率或计算错误造成的少缴税款;(2)纳税人因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3)税法修订而造成的应当补缴的税款;(4)税务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少征税款,等等。补税按性质不同可分为纳税人自觉补税和税务机关责令补税两种。前者是一纳税人通过自查后,发现差错而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应缴未缴的税款;后者是税务机关通过检查后,责令纳税人限期补缴应缴未缴的税款。对纳税人自觉补缴的税款,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对未按税务机关决定补缴税款的,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入库。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未缴应纳税款的情况时,应该向其发出补税通知。补税通知应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说明欠缴税种、税额及补缴期限,并说明如超过补税期限将对其采取的强制或处罚措施。补缴税款的期限,补税期限与纳税期限不同,在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是符合税收法规的行为,在补税期限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手续;超过补税期限仍未补缴其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就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追缴其未缴税就并根据其违法程度给予处罚。但因过失导致未缴少缴应纳税款或违法情节较轻并积极补缴税款,可予从轻或免除处罚。

以上便是会计实操关于《补缴税款》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补缴税款」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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