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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税

会计学习资料2042022-12-30

本篇是有关户税会计分录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户税的相关财税知识,也许能够您解决户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中国古代封建政府以户为单位按资产征收的税。户税始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唐武德六年(公元623年),将全国户按其资产分为3等。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将3等户中的每等分为上、中。下,成为9等,按户等高下征收不同的税钱,成为定制,三年一大税,每年一小税。税收用于官员俸禄、军用、传驿等。代宗大历四年(公元769年),规定每年税钱上上户4000文,上中户3500文,上下户3000文,中上户2500文,中中户2000文,中下户1500文,下上户1000文,下中户700文,下下户500文;王公百官同样纳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即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便是会计实操关于《户税》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户税」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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