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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条件

会计学习资料4132022-12-29

本篇是关于创业板上市条件会计学习资料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创业板上市条件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您解决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问:创业板上市条件?

答: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上述内容是会计资料关于《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创业板上市条件」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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