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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如何填写红字信息表?

会计学习资料346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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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如何填写红字信息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一)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

(二)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

以上便是会计分录关于《购买方如何填写红字信息表?》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购买方如何填写红字信息表?」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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