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

会计学习资料4632022-12-07

这是一篇关于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会计知识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帮您解决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

子公司相当于将商品房无偿赠送或分配给母公司,按现行税收政策相关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实质为子公司将商品房无偿赠送给母公司,因此,子公司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不属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应视同销售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五)用于对外捐赠;

根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应视同销售该商品房,确认收入,相应合规的商品房成本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税前扣除。

四、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因此,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在办理产权转移书据时,应缴纳印花税。

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企业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按照发生业务的性质,确认适用什么税率,按照相应的方法,计算需要缴纳的税费。房地产企业税费计算牵涉到很多方面,一篇文章难以概括,大家有疑问的话,可以在线联系会计实操老师,一定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以上是会计职称考试资料关于《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工程结算在资产负债表里属于存货吗

·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 跨年取得的发票可否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 不需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哪些

· 工资计提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

· 成品油新政以及开票操作流程

· 收入摊销具体怎么摊销

· 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计入什么科目

· 微信转账怎么做账

· 红字发票申请单可以作废吗

· 房地产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日期怎么确定

·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2.5%还是8%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