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会计职称考试资料,会计实务/税法实务等学习资料!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

会计学习资料2062022-12-06

这是一篇有关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会计资讯内容,在这个文章中,小编给会计朋友们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需要了解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财税知识,我们相信可能帮您解决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的财务和税务的问题。

微信号: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复制微信号

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

“第二十五条 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一)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二)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强化后续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便是会计分录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如果作为会计的您在学习「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如何办理?」时有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会计网友正在阅读

· 单位承担社保与员工个税的缴纳有什么关系

· 如何开具和使用电子发票?

· 电汇凭证的填写

· 企业所得税入账的分录怎么做

· 最新住宿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 租房没有合同编号可以报税吗

·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分析

· 金蝶固定资产中减值准备对方科目是什么

· 工会筹备金不缴纳有惩罚吗

· 前两年的收入成本没做账怎么办

· 外贸会计做账流程

· 支付工程款工人工资科目与会计分录

会计朋友们正在学习

网友评论

复制成功
微信号: guoguoma2727
加微信, 免费领取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全!
我知道了